艺术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录取规则变得尤为重要。首先,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进行排序,分数高的优先。如果文化成绩相同,则进一步比较语文数学两科的成绩总和,总和高者优先。
如果语文数学两科成绩总和相同,则进一步考察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的最高分。如果这两科的最高分也相同,那么外语单科成绩将作为排序标准,成绩高者优先。
如果外语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会根据首选科目单科成绩进行比较,首选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如果首选科目成绩相同,再根据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的最高分进行比较,最高分高的考生优先。
当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会依据考生的志愿填报顺序进行排序,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如果志愿顺序相同,则所有考生均被投档,具体录取结果由院校决定。
这种录取规则旨在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确保每一个考生都有平等的机会被心仪的院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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