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石柱、石碑和铭文中,也保存下了许多玛雅的文字。这些文字与写本中的字体不同,都是用特殊的石碑体刻成的。在现有保存下来的玛雅文写本中,文字大都与彩色的图画并列,每一个句子都附有一张图画,用图画对文字加以说明。这些文字符号,一般都写在椭圆形的框里,即有表音符号,又有表意符号,其排列一般为从上到下,或者是从左到右。还有“面形”的,只画着物像头的侧面,或是器皿、人体的一部分,如姿势不同的手臂等。
从公元328年始,玛雅人每隔20年,便要矗立起一根记事的石柱,一直矗立到公元889年为止。有学者研究,是因为玛雅人发明了“纸”。这种纸很厚,约2毫米,制造的原料是树皮。人们先是大块地剥下无花果的内皮,拿锤子捣过,再用水泡软,榨干了,最后压平,这便是造成纸了,人们便可以在上面书写文字了。玛雅人用这种纸制成书,书一般是长约长8寸、宽6寸,折叠式的,把整部书全都拉开,一共有好几米长。书是由专职的祭司用红、蓝、黄、绿、黑几种颜色缮写而成,最后在书的上、下两面,加上一种薄木片,用以作为封皮,这样便算是装订成册了。玛雅人把书作为圣物,它主要是在祭司中流传,所以,玛雅的文字、书和写,都和祭司有着极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