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其批准文号为红政办发[2010]106号,主要负责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定并实施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政策。该局负责全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实施国家和省市的安全生产标准,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其职能还包括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权,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监督事故查处执行情况,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对于煤矿行业,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区煤管局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和销售也受其综合监管,同时还指导全区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包括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条件、设备、培训等进行审查和监督。此外,他们还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人员培训,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经营管理者的资格认证。
对于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新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执行、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红古区安监局都有权依法进行检查和处理。此外,他们还参与安全科技规划,管理安全资金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该局还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实施和监督,以及与财政部门共同管理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最后,他们积极促进安全生产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