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一名男子饮酒后与村委会主任发生争吵,甚至开着挖掘机到村主任家,逼着村主任还债,并砸烂了所有的汽车、厕所、空调、大门等。停在村主任家门前,甚至切断了市政府的燃气管道。当地公安局接到消息后,立即调派警力前往现场处理,严禁该男子继续从事危险行为。然而,这个人没有表现出任何停下手的迹象。
他甚至操作挖掘机把警察撞倒在地,然后又把倒在地上的警察打了好几下。经过多次劝阻,他根本没有停止自己的危险行为,导致一名警察全身多处骨折,内脏受损,造成休克,最终死于机械性窒息。事发原因是该男子与村党支部书记赵发生口角,一怒之下前往赵家,用挖掘机破坏了他们家的院墙和窗户空调。在此过程中,他还破坏了市政煤气管道并将其切断。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所长和一名辅警前来处理此事。在这个过程中,男子拒绝听从阻挠,一意孤行,所以派出所所长只能疏散群众,以免伤害到身边无辜的人。在继续劝阻男子的过程中,男子不听劝阻,用自己驾驶的挖掘机将民警叶光辉和辅警撞倒在地,在此期间,他一直用挖掘机与民警叶光辉搭档。最终被捕的男子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无视法律,找借口,傲慢无理,不听劝阻,任意破坏公私财政,扰乱社会秩序。情况非常严重,导致正在执法的公务员死亡。当他意识清醒时,他袭击了正在用挖掘机执行任务的人民警察。最后,因为他所做的事情的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
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严惩。这些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袭警罪、故意杀人罪,最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次事件是一次非常恶劣的事件,仅仅因为简单的争吵,无辜的人受到伤害,不顾警察的阻挠,用暴力行为用挖掘机殴打警察,最终导致全身多处骨折,器官受伤,最终导致警察光荣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