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对于大专毕业生的落户政策有所调整,特别是在短缺专业领域。石油工程、地质、测井技术、地球物理、勘探、钻井工程、铁道工程等专业的大专毕业生,如果在天津市的公开招聘中仍不能满足需求,且已在天津市注册的企业工作满两年,签订了五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即可申请在天津落户。此政策特别适用于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的生源。
对于其他十三个区的应届生,若符合上述条件,同样可以申请落户。此外,对于应届的本市生源外地高校毕业生,如果已经落实了就业单位,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登记集体户口,也可以迁回家中或在亲戚朋友处登记家庭户口。若没有落实就业单位,户口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若本人愿意,也可以迁回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外地生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果在天津市有接收单位,需持经市教委编号盖章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可前往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办理落户手续。如果因为租赁或借用个人房屋等原因,不具备登记户口的条件,允许在服务处所所在地登记集体户口,或者在天津的亲戚朋友处登记家庭户口。
对于天津的大专生落户政策,特别强调了短缺专业的针对性,以及对于宝坻、武清、静海、宁河和蓟县生源的特殊照顾。同时,针对应届生和外地生源的具体要求也进行了详细说明,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此外,政策还提供了灵活的落户选择,无论是集体户口还是家庭户口,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以满足不同毕业生的需求。对于特殊情况,如因租房等原因不具备登记户口条件的,也提供了集体户口和亲戚朋友处登记家庭户口的选项,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顺利落户。
总的来说,天津的大专生落户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特别是在短缺专业领域,以促进天津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使得更多毕业生能够顺利落户,从而为天津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