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家税务局设13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科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所得税科负责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收入核算科负责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纳税服务科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征收管理科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财务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
人事科负责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教育科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监察室负责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负责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
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