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A考试大纲自2001年12月起实施新大纲,目标为培养核心专业知识和广泛知识面的通才型人才,同时掌握战略财务管理技能,适应现代商务发展。考试分为三个部分,共十四门课程。第一部分主要涉及会计原理、财会信息的作用与管理问题,包括财务报表编制、财务信息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课程。第二部分涵盖专业财会人员的核心专业技能,如信息系统、公司法与商法、企业税务、财务管理与控制、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等课程。第三部分学员需在四门课程中选择两门,包括审计与认证业务、高级税务、业绩管理、企业信息管理,以及三门为核心课程的战略经营计划与开发、高级公司报告、战略财务管理。新课程结构更灵活,允许学员根据工作性质选择考试科目,更贴近个人职业发展需求。考试在每年6月及12月举行,学员需在二、三月份/八、九月份收到考试报名通知,根据规则和个人准备情况选择报考科目和地点。考试科目包含F系列和P系列。考试规则规定学员须按科目先后顺序报考,每次最多四门,及格成绩为50分,满分100分。第一、二和第三部分的选修课程在每科成绩合格后可保留,但第三部分的最后三门核心课程需同时报考且同时通过。若其中两张考卷合格而另一张考卷成绩在30至49分之间,学员可获两次机会重考不合格考卷。学员须在注册后10年内完成所有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