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纲,1965年5月15日出生,湖南“杀人狂”。从1989年至1991年间,流窜琼、粤、湘、桂四省区,共杀死11人,重伤3人。
1991年5月8日,程纲在广东开平县远沙镇集贸市场,因为盗窃被群众当场抓住。最终,他在长沙市郊马坡岭被执行了枪决。
程纲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自幼在父母原籍琼海县长大,从小调皮捣蛋,在小孩子中称王称霸。1976年,随父母到海口读初中,由于成绩极差,只得辍学。1979年,年仅14岁的程纲因盗窃被琼海县公安局收审教育三个月。
1980年3月,他又因盗窃罪被琼海县法院判刑3年。他于1982年初逃跑,被服刑地广州市郊区法院加刑半年;1983年5月,他因再次脱逃并盗窃,被广州市郊区法院加刑4年;1985年10月,第三次脱逃的程纲被英德县法院加刑4年。
屡逃屡抓屡加刑,使程纲彻底明白脱逃是根本没有出路的。于是他学乖了,假装认罪服法,表现积极,因此受到狱内好评并减刑二年。1989年6月,程纲被提前释放。
1989年8月2日,程纲的父亲因病去世。父亲的死,使他的依赖全然消失,冥思苦想中,他的心态发生了畸变。1989年9月22日,程纲离家外出,开始实施他的血腥计划。
为了练杀功、壮胆子,随后的一段时间里,他流窜了附近农村,专门盗杀耕牛,看着耕牛倒在血泊中痛苦地死去,他获得了一种变态的满足。
在杀掉十余头耕牛后,他把屠刀对准了无辜的人们,四川民工冯某便是第一个受害者。当他觉得自己的本领够了时,便于1989年底离家外出,开始了流窜作案生涯。他以盗窃、抢劫为生,而为了达到作案目的,便杀人了。
1989年9月23日,在海南省万宁县濒临南海的龙滚镇,程纲见到一个年仅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在一颗大树下拣红薯叶子时,他猛地冲上去对着小女孩连捅两刀,小女孩大声哭叫并逃下山坡,被山下人所救。
1989年12月28日,程纲在海口杀害了四川28岁民工冯某,死者身体被凶器大卸八块,四肢又从膝关节和肘关节部位一分为二,场面惨不忍睹。
1990年1月21日,程纲在骗搭出租车过程中,将广东茂名市个体司机吴某用三角刮刀刺死在赤坎旧公路一收费处,并抢走现金70余元;同年3月2日,在琼山县府城镇杀害了安徽盲流王某夫妇。
1990年3月9日,摩托车出租司机黄某,被程纲用三角刮刀刺死在海口市金牛岭,一辆三轮摩托车被劫;
1990年7月3日下午,程纲在湖南省长沙市岳褵山地段,先后杀害了20岁左右的小张、小肖,和60多岁的刘大爷。他在仓皇逃走之际,身份证丢在了菜地里。
程纲发现身份证丢失了,他知道自己暴露了,便从广西越境进入越南,但到达琼山后,被当地有关部门抓获并受军事训练。
他受不了军训的艰苦,重施故伎,不久便伺机逃回了国,并进行了更加猖狂凶残的杀人、抢劫、强奸犯罪活动。
1991年1月18日,在广东省鹤山县,程纲持匕首将农村妇女李某逼至山坳中,先强奸后杀害,并抢走手表一块,现金60余元。
1991年3月26日,在广东遂溪县,他将摩托车主李某用匕首刺伤,并抢走本田摩托车一辆,现金60余元。
当李某被刺伤后,声泪俱下地诉说自己上有80多岁的老母、下有3岁幼女,哀求程纲不要杀死他,但程仍残忍地将其活活刺死。
1991年4月6日,在广西邕宁县,程纲强奸了40多岁的妇女莫某后,用匕首将其残杀,抢走现金70余元;当月16日,他从南宁骗租出租车又到邕宁县,于晚上在一条僻静的公路上,将女司机覃某杀死在车子内。
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程纲流窜琼、粤、湘、桂四省区,共杀死11人,重伤3人,但他也即将走到了尽头——1991年5月8日,在广东开平县远沙镇集贸市场,程纲因为盗窃被群众当场抓住。
当地派出所在对其搜身时,惊讶地发现其随身还携带着一把锋利的三角刮刀,其身上的黑提包中竟然还有40多雷管。
警方判断此人非同小可,可能是个重大的流窜作案犯。警方翻查了1985年后各地警方刊发的通缉令,最终确认他正是长沙警方通缉了一年多的程纲。
1991年5月28日,特大杀人犯程纲被押解到长沙。经过警方一轮又一轮的审讯,程纲交代了长沙杀人案的经过。最终,在长沙市郊马坡岭,他被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