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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智学校的教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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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偿性原则

在智障儿童训练过程中,即要针对学生的身、心缺陷,又要促进其身、心协调发展。对于中、重度智障儿童,应从实际出发,因人而宜,因材施教。如:“先天愚”的学生,手指短,手掌厚,动作缓慢,协调能力差。针对这样的孩子,我们有意识地让他们多做一些手的动作,像夹豆、剪纸甲、折纸、穿珠子等。还编排了手指操,以及利用“333”学具,让他们做一些手的精细动作,训练手的协调能力,达到补偿缺陷的目的。

  2、激励性原则

  在生活中智障儿童常常充当“残疾者”、“落后者”、“失败者”的角色,长期的角色使他们对自己失去信心。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可以运用激励理论,鼓励他们去尝试体验成功的喜悦和快乐,让他们在生理、心理上得到满足,从而激发其参与的欲望,形成巨大的内在动力。特别是当学生取得一点成绩时,教师一定要抓住这一时机给以鼓励,哪怕是一个手势,一个眼神,使他们得到精神上的满足,达到激励情感的作用。

  3、个别化教育原则

智障儿童个别差异很大,他们接受能力、爱好、兴趣都存在明显差异。因此,教师在训练学生生活技能前,要充分估计每个学生的特点,制定不同的目标,选择的内容和训练强度要适合每个智障学生的能力水平和个性特点。对于接受能力较强,体力较好,有良好生活习惯的学生,目标制定的就要高一些,让他们做一些有难度的训练。对于体力差,有明显动作障碍,手脚不灵便,理解较慢的学生,目标制定的就要低一些,让他们做些容易的事情,对于个别掌握不好的学生还可加强课外辅导,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他们进入社会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打下基础。

  4、家校结合的原则

  在对智障学生进行生活自理技能,家务劳动技能和简单的生产劳动技能的培养过程中,如果单靠学校单方努力肯定是收获甚微的。因此,培养中、重度智障儿童生活适应能力需要家长的配合与支持,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作为学校一方要积极作好家长的思想工作,随时与他们取得联系进行沟通,让家长明白提高孩子生活能力的重要性,配合学校给孩子创设实践的机会,督促鼓励子女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并给予恰当的指导,使家庭和学校形成合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能力,补偿其缺陷,开发其潜能。

  5、实用性、实践性、适应性原则

中、重度智障儿童生活适应课除了体现以上几个原则外,还应突出实用性、实践性、适应性的原则。即教学内容要与学生所生存的生态环境相适应,体现实用性。教学方法要以学生学得会,做得好为标准,体现实践性。教学效果要以学生会用,用得好为标准,体现适应性。只有遵循了原则,中、重度智障儿童所学内容才能学以致用,指导生活,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