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1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1.3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2.1 学校全称: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2.2 国标代码:13776
2.3 办学层次及类型: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
2.4 办学定位:学校秉承“创业创新、知识管理”的校训,实施“校企融合、产学互动”的办学模式,致力于培养信息技术应用型全日制本、专科人才。
2.5 颁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6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罗亭镇先锋软件园
第三章 组织机构
3.1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顾问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3.2 学校设有招生管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与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共同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4)负责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3.3 我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4.1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4.2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招生计划,以及调减回来的其他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不点招”、“不收费”的规定。
4.3 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各类别招生人数和类别(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4.4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五章 招生专业
5.1 本科招生专业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费如下:
(1)软件工程,四年,23000元/年
(2)智能控制技术,四年,23000元/年
(3)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四年,23000元/年
(4)计算机应用工程,四年,23000元/年
(5)网络工程,四年,23000元/年
(6)信息安全与管理,四年,23000元/年
(7)通信工程,四年,23000元/年
(8)导航工程,四年,23000元/年
(9)会计,四年,23000元/年
(10)电子商务,四年,23000元/年
(11)数字媒体艺术,四年,25000元/年
(12)环境艺术设计,四年,25000元/年
(13)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四年,36000元/年
(14)虚拟现实技术与应用,四年,23000元/年
(15)网络与新媒体,四年,23000元/年
5.2 专科招生专业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方向、学制、学费/年如下:
(1)软件技术(WEB软件设计),三年,11500元/年
(2)软件技术(UI设计),三年,11500元/年
(3)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技术),三年,11500元/年
(4)软件技术(移动互联网开发技术),三年,12800元/年
(5)软件技术(网络游戏开发),三年,11500元/年
(6)工业机器人技术,三年,14800元/年
(7)嵌入式技术与应用,三年,11500元/年
(8)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三年,15500元/年
(9)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三年,16500元/年
(10)工程造价,三年,12800元/年
(1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三年,11500元/年
(12)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11500元/年
(13)信息安全与管理,三年,11500元/年
(14)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三年,11500元/年
(15)通信技术,三年,12800元/年
(16)动漫制作技术,三年,11500元/年
(17)会计,三年,11500元/年
(18)电子商务,三年,11500元/年
(19)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三年,16500元/年
(20)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网娱电竞),三年,14800元/年
(21)学前教育,三年,11500元/年
(22)软件技术,三年,14800元/年
(23)虚拟现实应用技术,三年,14300元/年
(24)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三年,11500元/年
(25)网络新闻与传播,三年,11500元/年
(26)影视多媒体技术,三年,11500元/年
第六章 录取原则
6.1 我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6.2 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非平行志愿省(市、自治区),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次类推。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
6.3 艺体类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学校美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单独设立校考的省份,文化成绩过线,校考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单独设立校考的省份,采用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2)体育类专业,采用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6.4 学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均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省份高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