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礼仪协会,本组织全名是“社交礼仪协会”,由热爱社交、喜爱礼仪的同学共同组建,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管理,旨在丰富校园文娱活动内容,为热爱社交礼仪的同学提供交流平台。
协会以“丰富校园文娱活动,提升本校素质教育层次”为宗旨,口号为“有礼走遍天下,恃才方能傲物”,会训为“敢于讲,敢于做”。团队由两校区各院各系部在籍学生,对社交礼仪有浓厚兴趣的学生组成。成员需具备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重庆文理学院大学学生守则和本协会章程。
会员享有参加本协会培训班和活动、选举和被选举权、向理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同时,需遵守本协会章程,积极参加活动,听从协会安排,积极对外宣传协会精神,为协会提供策略,谋求长远发展。中途退出需向理事会递交申请并说明缘由,已缴纳的会费按规定不予退回。
本协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会长负责制度,设会长一名,常务理事若干名,以及宣传部、外联部、财务部、策划部、活动组织部等5个部门。会长负责统一管理工作,副会长负责日常活动的具体实施和会员组织安排。秘书处负责活动所需资料整理、文件管理和监督财务收支。宣传部负责活动宣传,制作宣传刊、出好板报及海报。活动组织部负责活动策划与实施。外联部负责社团对外联系。网信部健全协会宣传机构,做好网络宣传报道。会员服务部负责联系会员、收集会员及同学对协会的意见及建议,改进工作。
会长、理事由协会全体会员自愿报名,思想品德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通过全体大会竞选演讲、会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上报院团委审批。理事会成员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的,按程序提名推荐或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向全体会员通报。
理事会成员若组织活动违背协会章程、在协会内部拉帮结派、造成内部不团结、将协会经费不当使用、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协会和理事会举办的活动或会议、以协会名义谋一己之利的,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每学期,协会举办全体成员大会,期初新成员自我介绍并交流,会长布置学期工作安排;期末总结报告,听取会员意见,选举新理事会,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展示社交知识与礼仪文化学习成果。协会在团委领导下开办社交礼仪培训班,协助各院、系举办活动,树立独特礼仪文化意识,参加学院社团评级活动,力创优秀社团。
章程解释权归重庆文理学院社交礼仪协会所有,未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完善。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