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抽象劳动是指在商品生产中,劳动者所投入的体力与脑力,不考虑劳动的具体形式,将其视为等同的劳动量。
2. 以刷马桶和耕地为例,如果一位劳动者认为两者所需投入的体力和脑力相等,那么它们在抽象劳动上的价值是相等的。
3. 如果劳动者觉得写字较为轻松,不比刷马桶费力,那么可以认为他写三小时的抽象劳动等同于刷一小时马桶的抽象劳动。
4. 抽象劳动的计算只关注劳动过程中耗费的体力和脑力,而与劳动的具体内容无关。
5. 不同类型的劳动,如重体力劳动与轻体力劳动,在抽象劳动的计算上会有所不同,重体力劳动通常会被视为投入了更多的抽象劳动。
6. 同样,脑力劳动相比其他类型劳动,在抽象劳动的计算上也通常会被赋予更高的价值。
7. 在抽象劳动的计算中,还需要合理地调整体力和脑力之间的比例关系。
8. 因此,我们说具体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如耕地产出粮食;而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不论劳动者是刷马桶还是写字,如果他们投入的抽象劳动量相同,那么他们所获得的经济报酬也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