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调出流程手续如下
2009年7月1日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辽宁省外城市,只有办理完换证核发才可以办理调出;2009年7月27日起,沈阳调往辽宁省内其他城市,也需要办理完换证核发才可以办理调出。
1.调出流程:
(1)到沈阳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会计档案转出;
(帝王国际花园东门,青年公园南侧)
(2)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调出审批。(省内不用去)
沈阳市财政局地址: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市委西门对面);电话:22873740。
(3)到调入方财政部门办理调入(具体事宜向调入方财政部门咨询)。
2.调出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持证人员无工作单位,有欲调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也可;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也可;
(4)2007、2008、2009、201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条码原件。
复印件、工作证明一式一份,一律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