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餐饮住宿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为晋城市餐饮住宿行业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为非赢利性社会团体,由相关企事业单位、厨师、专家等自愿组成,旨在服务社会、行业、企业和会员,遵循创新、务实等原则。
第三条:协会宗旨是服务于餐饮住宿行业,反映会员需求,维护会员权益,促进晋城经济发展。
第四条:协会接受商务局业务指导和民政局监督管理,会址位于山西省晋城市商务局。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业务涵盖政策执行、传统技艺传承、标准制定、文化交流、品牌培育、信息服务等多个方面。
(具体业务内容详细描述)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需满足相应条件并履行权利和义务。
(会员资格、入会程序和权利义务详细说明)
第四章 组织机构
(关于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产生、罢免和职能等规定)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经费来源多样,第三十一条详述支出,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强调财务管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四、三十五条:章程修改需经过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批。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三十六至四十条:协会终止、清算和财产处理的具体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经相关部门核准生效,第四十二条由协会常务理事会或秘书长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