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原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园区)创建于2001年,是中国第一所由教育部批准设立、北京师范大学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它不仅是高等教育改革的试验地,也是一所开放的大学。珠海分校作为北京师范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计划的一部分,承载着重要的使命。
学校位于珠海,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校园环境优美,被誉为“亚洲最美丽的山谷大学”和“中国的伯克利分校”。这里的自然环境与学术氛围完美融合,为学生们提供了理想的求学环境。
对于艺术类考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设有严格的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除艺术教育专业外,其他专业要求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教育专业则要求达到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在广东省为第二批A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在专业录取方面,美术类专业将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而非美术类考生若取得两个及以上合格证,则根据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对于非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会根据不同的专业有所不同。例如,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70%+文化考试成绩×30%。电影学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德联合培养)、动画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40%+文化考试成绩×60%。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则按考生语文科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对于艺术教育专业,进档考生将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要求联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联考成绩;而在专业考试要求校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校考成绩。
在招生过程中,学校还严格遵循健康标准要求,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