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1、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2、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一、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条件标准如下: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
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6、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8、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10、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1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二、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条件标准如下:
1、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60%;
2、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4、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5、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6、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7、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8、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9、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10、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扩展资料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2、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3、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4、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
5、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7、企业营业执照;
8、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9、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