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地点:当地的社会与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2、报考条件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