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订,与市教育局共同协作,分别负责毕业生离校前和离校后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方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政策,与地税、财政部门合作完成基金的征缴、管理和运营。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各部门协同配合,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范围内招录人员。统一发放工资方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统发工资单位性质、编制与职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人员名单与工资总额,市财政局则负责资金审核、拨付与预算安排。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公务员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于副处级以上公务员和党群系统公务员的转任等工作,市委组织部为主管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执法职能由所属相关事业单位承担,具体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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