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许可证办理途径:
消防许可证应通过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申报单位需提交申请报告,并领取《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接着,填写并盖章《申报表》,连同申请报告一并送至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随后,机构在接收到报告和《申报表》后7天内,将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与审核。若合格,县(市)市级别的单位需由分管参谋签署意见后,送交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并收取办证费用。最后,大队内勤将发放《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若属支队管辖范围内的重点单位,直接送至支队防火处进行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申报单位需准备以下所需材料:
(一)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表。
(二)若为新建场所,则需提供《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需出示该产品的消防合格证。
(四)若进行可燃装修阻燃处理,需出示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合格证。
(五)若有建筑消防设施,需出示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六)洗浴场所应提供锅炉产品检验合格证。
(七)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