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定年度内,获得国家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或者全国五四青年奖章的,可以加10分;省级的相应奖项可以获得5分;校级优秀党员或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同样加5分;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可以获得2分;被评为校级团的积极分子则加1分。若有多项称号,以最高分计,不进行累加。
在学院年度先进团小组评选中,院级红旗团小组的组长可以获得0.8分,组员则加0.4分;院级先进团小组的组长加0.4分,组员加0.2分。
在学院年度优秀朋辈导师评选中,被评为优秀的朋辈导师可以获得0.8分,而合格的则加0.5分。
参加校运动会走方队的成员可以获得0.3分,而看台成员可以获得0.2分,如果两者都参加,则总共可以获得0.4分。
如果有好人好事受到校、院级正式表扬,并且这些表扬有形成文件的,可以额外获得1至3分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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