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是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设计并印刷,具有全国通用的效力。
在测试过程中,当应试者的成绩达到相应的等级要求后,省语言工作委员会将颁发证书,证书上会盖有省语委的官方印章,作为成绩认可的凭证。
对于一级甲等的优秀成绩,证书上还将额外加盖国家语委复审机构的印章,以确保成绩的真实性。
如果证书不慎遗失,应试者可以申请补发。补发过程中,需要提供测试认定的成绩单以及应试者的个人照片,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补证手续。
扩展资料
《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为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促其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而制定。该规程包括:测试的政策、规划、对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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