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资质的办理流程,具体分为申报资料、考核审查与许可证延期三个阶段。
第一步:申报资料。首先需向当地安检站提交申请,申报资料包含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企业基础资料。安全三类人员指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均需由当地建筑安全部门培训考核并通过,由建设厅统一发证。十三项则涉及企业提供企业基础资料的详细册子。三类人员需每三年延期一次,延期前需进行继续教育,合格后可获得继续教育证。
第二步:考核与审查。通过考核后,资料将上报至各地市安检站,审查通过后上报至建设厅。建设厅将组织专家进一步审查,通过者可获颁证书,未通过者需整改后重新上报。
第三步:许可证延期。安全许可证每三年需进行延期,未延期者将失效。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满足以下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2、确保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通过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确保从业人员经过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合格。
7、为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用。
8、厂房、作业场所及安全设施、设备、工艺需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与规程。
9、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与应急预案。
12、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
13、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