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标准为60分。
初级会计考试需要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科,才能够拿到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如果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通过其中一科,那么第二年成绩作废,两门均需重新参加考试。初级会计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各科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1年10月24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了《核定会计师管理规则》,规定经所在地市工商局或县人民政府核准的会计师,可以在当地执行业务。1980年12月23日,财政部颁发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
规定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人员,经过会计专业的考试或者由居住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考核批准,可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在执行工作任务时,用出纳、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称号。要注意的是,和会计师不同,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会计顾问处如深圳市齐创辉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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