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科目一、二、三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驾驶许可考试的实际成本支出核定。不同省市考试费用有所不同
以北京市为例(收费依据:京发改〔2005〕2232号)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费(科目一)每人每次 50 元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费(科目二)每人每次 40 元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科目三)每人每次 60 元
温馨提示
自学直考人员,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以上内容来源于: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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