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者领取《医师资格证书》,证书级别代码为“XC”,取得此证后,再进行执业注册获得《医师执业证书》。证书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放,并在“发证机关”和“执业地点”空白处加盖统一格式的红色标识章,章内内容为“乡镇/村”,字体为三号黑体。
持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需携带与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签订的合同、《医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前往该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以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并明确执业地点。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类别注册为“临床和中医”,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此资格认证也赋予了医师参与职称评聘的权利。
对于已获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如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相关规定,有资格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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