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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恩大学学位证

admin

1、补考门数超标拿不到学位证。

2、补考70以上的话,不留补考记录。

3、具体多少门,网上查不到,你只能打电话问教务部。

关于修订学籍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精神,促进学生更加自主学习,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学校决定对我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补考、留级、退学、重修、补考重修的成绩处理等方面进行修订,现规定如下:

一、补考

1.学生必修课不及格的,由学校统一安排一次补考,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

2.毕业前学校安排一次补考,允许第七、第八学期的选修课不及格的学生申请参加补考。

二、留级

1.经一次补考后,学生一学年累计有2 门以上(含2门)主干课程或3门以上(含3门)必修课程不及格,应予留级。为减轻留级学生的压力,经本人申请,获学校批准后,允许升级跟班试读。

2.跟班试读的学生,若再次(连续或累积两次)未达升级要求,应予退学。为给学生更多学习机会,经本人申请后可在下一学年度留级试读一年。留级试读期间,学生仅重修以往不及格课程,修读课程合格后,准许升级继续学习。

3.毕业审核时仍有必修课不及格,或选修学分未达学校要求的,按结业处理。若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获学校批准后,允许再留级一年,重修不及格课程,补足学分。全部课程合格后,可以发放毕业证书;若重修仍有不及格课程,按结业处理,不再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三、退学

1.不及格课程经一次补考后,学生一学年累计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课程门数不及格(含选修课),应予退学。

2.留级试读的学生,留级试读课程经一次补考后,仍未达到升级条件或升级后再次未达升级要求的,均予以退学处理。

四、重修

1.学生必修课经一次补考后不及格的,一律要求重修。学生选修课不及格的,一律要求重修或补修其他课程以获得选修学分。参加重修学习的,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完成课程学习的所有环节。

2.每门课程只有一次重修机会。补考成绩公布后需重修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各院系汇总至教务部,由教务部统一安排插班或编班学习。若因教学计划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由课程所属教研室指定修读相近课程。

五、成绩处理

1.补考成绩按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即补考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的,按65分登入成绩库,在审查学位授予条件时不再计入补考门数;补考成绩在60至69分的,按60分登入成绩库,计入补考门数。

2.重修及格的,按重修实际成绩登入成绩库,在审查学位授予条件时不计入补考门数;重修不及格的,允许补考一次,按补考成绩处理。

3.审核处理留级退学工作时,以学年度为单位;连续两学期学习的同名称课程,出现不及格时按一门不及格课程计算。

六、其他问题

1.留级、留级试读的学生由学生所在院系统一管理。

2.补考、重修不另收费。

3.留级、留级试读的学生,按同专业当年标准收取学费、杂费、住宿费。结业再修的学生若提前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可申请提前离校,部分学费可按学校有关规定退回。

4.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学校在2005级、2006级学生毕业前再分别安排一次毕业前挂科补考,允许毕业审核前仍有不及格课程的2005级、2006级学生申请参加补考一次。

七、本规定由教务部负责解释,从2008-2009学年起执行。以前颁布的文件如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