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编号组成规则如下:
中专毕业证编号使用阿拉伯数字,为17位或者18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注册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
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标代码;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第7、8位为县(区)国标代码;第9、10位为年度代码;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第17位为校验代码。培养层次代码为博士研究生01;硕士研究生02;第二学士学位04;本科05;专科(含高职)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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