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这意味着考生在获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后,必须在三年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否则已通过的科目成绩将失效。
具体来说,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会在一日内发放驾驶技能准考证明。考生需要在三年的有效期内完成后续的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如果考生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考试,那么之前通过的科目成绩也将作废,考生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设置为三年,主要是为了确保考生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全部考试,避免因长时间间隔导致知识和技能遗忘,从而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同时,这也给予考生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和完成考试,体现了对考生的合理考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考生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所有考试,可以申请延长考试有效期,但需要按照当地车辆管理所的规定进行申请,通常需要提供合理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总之,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考生应当合理规划自己的学习和考试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全部科目考试,以获取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