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1984年国家体委向奥运金牌得主发放6000元奖金以来,我国对奥运奖牌获得者的奖金一直在增加。
2. 1988年汉城奥运会的金牌奖金升至1.5万元。
3. 1992年巴塞罗那和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国家体委分别为金、银、铜牌运动员颁发了5万、3万和2元的奖金。
4. 2000年悉尼奥运会,金牌奖金进一步提高至8万。
5. 2004年雅典奥运会,金牌奖金达到了20万,银牌12万,铜牌8万,且免收个人所得税,这是迄今为止奖金最高且增长最多的一届奥运会。
为了激励我国运动员在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争光,金牌和其他奖牌获得者的奖励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奥运会金牌竞争的日益激烈,金牌的含金量也有所不同。以雅典奥运会为例,为了鼓励在某些项目上取得突破,特别设立了高额奖励。例如,田管中心就为金牌得主设立了百万奖金制度,刘翔和邢慧娜成为了奖金得主。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也设立了100万元奖金,孟关良和杨文军实现了金牌零的突破,每人获得了100万元奖金。
除了国家体育总局的奖励,运动员还会获得地方政府或企业家的奖励。以湖北奥运冠军为例,湖北省为高崚和李婷各颁发了50万元奖金,省体育局各奖励8万,武汉市妇联各奖励40万元。此外,霍英东先生还为金牌得主每人提供了价值8万美元的金罐。
一些运动员在获得冠军的第二天就收到了地方政府或企业家的奖励承诺,包括住房和其他形式的奖励。例如,山东私营企业家要赠送杜丽一套别墅,而她已经接受了淄博一家公司的邀请,成为其体育用品的形象代言人。辽宁的两位老将王义夫和张宁各获得了一辆中华轿车,其他获得房产的运动员有郭晶晶、杨景辉、唐功红等。可以看出,一些金牌运动员的奖金已经早早超过了百万。
面对2008年奥运会,尽管目前国家还没有全面出台奖励办法,但国家体育总局肯定会继续推行重奖政策。崔大林助理表示,2008年奥运奖金不会低于雅典水平。此外,国家还出台了奥运奖金免征个税的新政策,确保了奖金数额的增加。网球管理中心为了鼓励在2008奥运会上取得突破,已经制定了奖金再升15%的政策。预计在2008奥运会之后,社会上的重奖风气将达到巅峰,每位金牌得主获得的奖励估计将不会少于15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