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这些条件基于家庭的月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并与户籍情况相关联。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在每月的十五号至二十号之间领取低保金。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条件:
**1. 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 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须低于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标准为1196元。若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户籍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提出申请。
**2. 家庭财产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3. 申请对象特殊情况:** 特定情况下,非广州市户籍但与广州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也可申请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低保待遇。单独申请的对象包括可迁移的广州市集体户口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中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离婚后无法分户的原配偶、以及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困境儿童。
**4. 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 2022年,广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96元,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
**5. 发放时间和条件更新:** 低保金的发放时间通常在每月十五号,最迟不超过二十号。发放标准基于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条件,确保申请者符合低保资格。
**6. 低保金计算方式:** 低保金根据被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如果家庭月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则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0%计算。对于跨户籍类型的家庭,按照实际常住地适用相应的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
**7. 城市低保制度的保障对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主要保障以下三类城市居民: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的居民;在职人员、下岗人员或退休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