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专上教育亦称香港高等教育,是指中学修业后任何不低于中学修业后的教育程度而属专业、技术、学术性质的教育,可以说是在整个香港教育制度下最高层次的。学术范围非常广泛,程度亦有深浅之分,基本上课程的内容皆是专门及专业的。而根据《香港法例第0279章 教育条例》,除了法定大学、法定学院、注册专上学院及职业训练局院校外,在香港举办或进行专上教育是必须事先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批准的。其实直至2006年12月19日为止,香港只有香港树仁大学一家私立大学,而常常被外界误称为“私立大学”的香港公开大学,是由香港政府于1989年出资创立的,而且一直受公帑资助,及至1993年开始自负盈亏,但依然有一些不定期的资助及贷款,情况有点像香港邮政。而校监一职一直由港督或行政长官担任,校董会主席亦须要由行政长官委任。
二、被内地承认的有下列: 明爱专上学院 ,明德学院 ,东华学院 ,香港大学 ,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公开大学 ,香港城市大学 ,香港科技大学 , 香港浸会大学 ,香港高等科技教育学院 ,香港教育学院 ,香港理工大学 ,香港演艺学院 ,香港树仁大学 ,恒生管理学院 ,珠海学院 ,岭南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