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户籍在本市(包括因就学外迁)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就学补助:
1. 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包括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和技校)。
2. 就读高等院校(国民教育系列,包含大专及相当学历以上)。
申请补助的条件主要包括:
1. 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需具备相应的学籍信息。
2. 申请者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户籍证明。
3. 申请者需提供就读学校的相关证明,证明其正在就读国家承认学历的学校。
4. 申请者需提供家庭贫困证明或残疾证明,以证明其符合贫困或残疾条件。
5. 申请者需按照当地教育部门或残联的具体要求,提交完整、准确的申请材料。
在申请补助的过程中,申请者需详细了解当地政策,以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同时,申请者可以咨询教育部门或残联,获取更详细、具体的申请指导,确保自己符合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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