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存货盘点范围时,通常只关注被审计单位持有的存货。因此,无需将存放于被审计单位之外的企业存货纳入盘点范围。然而,注册会计师需获取证明该存货非属于被审计单位的文件,并实施补充审计程序,如函证,以确保存货所有权的准确无误。
对于被审计单位存放于其他企业的存货,它们应当被纳入盘点范围,注册会计师应亲自前往实地盘点。若注册会计师无法亲自盘点,可以通过寄发询证函至存货保管方,确认存货的存在性,或寻求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完成盘点。
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存货盘点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先观察盘点现场,确保被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已妥善整理和排列,并标记明确,以避免遗漏或重复盘点。同时,对于未被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注册会计师需查明其未纳入的原因。
并非所有存货都需要进行盘点。鉴于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时间限制,可能无法要求对所有存货进行盘点。例如,对于拥有众多连锁店的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通常只需选择部分连锁店进行盘点即可,以满足审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