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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考志愿:如何选择最适合自己发展的学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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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录取志愿栏内志愿的填报

  统一录取志愿栏内共设置了15个志愿。除零志愿航空服务类专业及中职校艺术类专业以外的其他学校和专业(如本区范围内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区重点中学、公办高中、转制学校、民办高中、外区在本区招生的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及中职校等)考生按自己的意愿,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习情况、体检情况、特长爱好、家庭经济情况、交通情况等)选择学校和专业,安排志愿的顺序进行填写。选择志愿和填写志愿必须慎重,考生不喜欢的学校和专业或是举棋不定、犹豫不决的学校和专业坚决删除,当然明显力所难及的学校和专业也应该割爱。志愿可以填满,也可少填,当考生被志愿表中某一志愿的学校或专业录取后,排在其后的志愿自然失效。考生在填写提前录取志愿的同时必须要填写统一录取志愿,如考生被提前录取志愿学校录取则统一录取志愿自然就失效,如果提前录取志愿没被录取,考生就进入统一录取志愿录取的这一批次。

  统一录取志愿栏内的学校和专业是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来录取的。可以这样来理解,对一所招生学校来说,当投档的分数确定后,对每个在志愿表不同序号内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都是一样的以这个分数来录取。对某个考生来讲在录取过程中,中招办是依据考生的录取总分,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逐个考虑,哪一个志愿先到了录取分数线就录取这个志愿。当然,中职校某些专业对身体条件也有一定的要求,通常说是专业限制,受到限制的考生对这一专业就不能填写,一旦填写了,也不可能被录取。

  在统一录取志愿栏的最后设有“征求志愿”,考生应在该栏目中填上“愿意”或“不愿意”,明确表示自己的态度。招办在招生后期对还没被志愿学校录取,志愿表中又表示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发出通知,让这部分考生在尚有空额的学校中再一次作选择,选取志愿后经招生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发出录取通知。

  选择志愿的基础 了解学校和专业

  高中阶段招生的学校有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类学校(中专、职校和技校)。普通高中从办学层次来分,有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区重点中学、一般完中;从办学体制来分,又分为公办高中、公立转制高中和民办高中。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它主要是为高等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综合高中是近几年一种新的教育模式,在普通教育中适当地渗透职业技术教育。综合高中学制为四年,前三年学生学完普通高中的全部文化课程,经过考试获准毕业,可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如未被高校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完成第四年的职业技术教育课程,合格者可参加这一年的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考试。中等职业技术类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主要是培养具有实践应用能力的。从事生产、服务、管理等第一线工作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和劳动者。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也有不同的办学层次,如有重点中专、职校和技校,也有省、市级的重点学校。就各个中等职业技术类学校来讲也都设有自己的重点专业,有的专业被认定为职业教育的示范专业。如同普通高中一样,这类学校也有不同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

  由于学校类型不同、办学层次不同、办学体制不同、办学模式不同、专业设置不同、对考生的标准、对考生体格要求及收费标准都不同,所以在选择志愿时都应该考虑到。即使是同一类的学校,它的办学任务、办学特色、培养目标、办学条件、专业的去向也都不同,选择专业要和就业密切联系起来。学校专业的设置是否有坚实的基础和科学底蕴,是否瞄准一流目标,这些都与考生毕业后深造和就业去向有关系,所以了解学校、了解专业是选择志愿的基础。

  选择志愿的根本 正确评价自我

  随着招生考试制度的推进,各类学校招生时将更加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这就要求考生在选报志愿前正确地对自己在品行修养、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特长优势、身体素质、个人发展的潜在能力等方面作一评价。从考生的实际出发,才可能选择最有利、最适合自己发展的学校或专业。

  每个考生都有自己独特的情况,教师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的选择,要帮助他们分析利弊、提出建议、共同探讨,充分考虑到考生今后的发展和健康成长。家长千万不能因自己“望子成龙”心切,而忽略了子女自身的条件和意愿,选择志愿时包办代替、给子女造成不必要的心理压力。最理想、最合适的志愿应该是最适合考生今后发展的学校或专业。

  特别提醒

  要注意的三大问题

  择校生志愿的填报

  为满足考生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公办普通高中在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招收“择校生”。对“择校生”的招收,作了限制人数、限制分数和限制钱数的规定,对每所学校的“择校生”有一个独立的代码,代码的首位是“7”,投档是单独作为一个志愿与其他志愿一样排列在志愿表内,按顺序和录取总分依次择优录取。此类学校按规定在录取时要收择校费,所以考生和家长选择该志愿时,除其它因素外还须考虑家庭经济的承受能力。考生填报了“择校生”的志愿并且被录取后,不得要求放弃该志愿而顺延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他志愿,所以选择“择校生”志愿时,要三思而后行。在“择校生”的志愿填报时,要综合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和学校的办学水平,与其他志愿有机地结合起来,排列在志愿表中,家庭经济实有困难的考生则应放弃对“择校生”志愿的选择。

  志愿的简称和代码

  考生在志愿表每一志愿栏内都需填上志愿的简称和代码。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们在中等学校招生信息的管理和录取投档工作中采用了计算机。为操作方便,全市统一对每所招生学校或专业编制了对应的代码,招生办公室将考生的志愿信息以代码的形式输入计算机,录取志愿也以代码的形式显现。所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要反复核对,确保学校或专业简称与代码一致。如果填写时,代码和简称对应有误,计算机在录取时是以录入代码为准的,因此是录取了错误的信息,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今年招生录取的批次比以往任何一年都要多,为了区分和统计一所学校或一个专业在各批次录取的情况,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对招生学校和专业五位数的代码作了统一的规定,希望考生在填报各批次志愿时要按规定填写。规定如下:普通高中志愿中市推优生志愿第一位为“6”;自主招生志愿第一位为“8”;名额分配法志愿第一位为“9”;零志愿志愿第一位为“0”;择校生志愿第一位为“7”。中职校志愿中市推优生志愿第四位为“5”;自主招生志愿第四位为“6”或“7”;航空服务志愿第四位为“8”;艺术类专业志愿第四位为“9”。

  查分规定和“分数比较”处理办法

  ①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自己某门学科的成绩有疑义,可以通过学校向招办提出申请查分,考生也可以通过声讯台进行查分,按“查分不查卷”的原则,招办工作人员受理了查分后,负责查核卷面成绩,但对答题内容不作复查。

  ②为严肃招生计划,招办按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投档,若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同分,如果需要对分数进行比较的话,则首先比较其学业考试的数学、语文、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