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培训学校应配备以下消防设施: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学校建筑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或高度超过18米时,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学校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或高度超过24米时,应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 消防水源、消火栓系统:学校应建立消防水源,消火栓系统。
4. 灭火器:学校应根据建筑面积和使用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
5. 疏散指示标志:学校应在室内外设置合适的疏散指示标志。
6. 疏散通道:学校建筑内应设置安全疏散通道,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7. 逃生设施:学校应配备有足够数量的逃生设施,确保人员安全逃生。
8、 紧急照明设备:学校应配备有紧急照明设备,确保在停电时能够提供必要的照明。以上是培训学校应配备的消防设施标准,具体配备数量和位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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