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规定阴凉处是指温度不超过20℃。
《中国药典》药品贮藏温度的制定参照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因为根据国际气候带划分,中国总体来说属II
亚热带,部分地区属IV湿热带,由南北方气候差异考虑。我国总体来说属II亚热带,与美国、日本、
西欧(葡萄牙—希腊)一样。
扩展资料
《中国药典》1953版只规定了常温和微温,尚未制定“阴凉处”的规定;1960年版凡例中将“冷处”或“凉处”同意改为凉处, 凉处温度规定为 15℃左右。
《中国药典》在药品贮藏温度的要求与国际标准规定基本一致, 但下限范围略为宽泛。我国与欧洲、美国、日本处于同一气候带,因此,《中国药典》药品贮藏温度的制定参照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的要求依据是合理的。目前各国药典均未将阴凉和凉暗处的温度限度提高到25度。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典》2015四部(总论)编制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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