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各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各地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云南教育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由各设岗县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2)组织体检。体检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统一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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