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初中毕业分数要求为260分。凡完成初中阶段学习任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中考投档总分不低于260分、学校考查科目三科以上合格的学生,认定为合格初中毕业生;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且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一个学期以上的考生也视为合格的初中毕业生(不含中考0分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是毕业条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设定的除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外的全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现场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所有学科(含实验操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是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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