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证分为六类,涵盖如下行业:1、电工作业:涉及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和调试。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热切割技术加工材料的工作(不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所述作业)。3、制冷与空调作业:包括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的运行操作、安装与维修。4、煤矿安全作业:涉及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及故障处理,以确保当班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5、危险化学品作业:指在危险化工工艺过程中进行操作以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的安装、维修和维护。6、烟花爆竹作业:包括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环节中涉及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搬运等危险工序。
特种作业证的申报流程如下:1、特种作业人员应满足的条件:(1)年满18周岁;(2)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并通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及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2、培训内容:(1)安全技术理论;(2)实际操作技能。3、考核与发证:(1)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发放;(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需复审一次。对于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安全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六年一次;(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作业人员,需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