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即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满分的60%。各科合格分数具体如下:《建设工程经济》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均满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为160分,及格分数为96分。根据相关规定,如需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将另行通告。
一建各科目分值分布为:《建设工程经济》:单选题60道,每道1分;多选题20道,每道2分。合格分为60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选题70道,每道1分;多选题30道,每道2分。合格分为78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单选题70道,每道1分;多选题30道,每道2分。合格分为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单选题20道,每道1分;多选题10道,每道2分;案例题5道,共120分。合格分为96分。
一级建造师的成绩保留两年。在第一年通过部分科目,第二年剩余科目考试不合格,第三年参加考试时成绩合格的科目将失效,考生需重新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