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三个部分,分别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涵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非统考地区教材包括:高等学校教材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材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小学教材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统考地区考试科目包括:幼儿园有综合素质与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有综合素质与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有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能力。
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课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3月和11月,报名时间在1月和9月(高校在校学生报名时间由自考办另行安排)。教材由自考办提供。教学技能测试每年举行1-2次,一般在5月和11月报名,具体时间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决定并公布。测试内容包括备课、说课或上课、面试。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班学生,在未获得毕业证书前,可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但申请教学技能测试时需持有相应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