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责任指的是在经济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而需承担的消极、否定性法律义务。与一般法律义务不同,经济法律责任仅具有否定性和消极性,而无积极或肯定性。在政治、道德、法律、主观和客观层面,违法主体均需接受谴责和责难。这意味着,经济法律责任不仅是经济活动中的否定性体现,也意味着违法主体需独自承担法律后果,而无需与之对等的法律权利。
经济法律责任还具有单向性与非对等性特征。在法律框架下,权利与义务、义务与义务之间的对等性是基本原则。然而,经济法律责任仅涉及违法主体的单向义务,其与可能存在的相关权利之间不存在对等关系。这意味着,违法主体在承担法律责任时,无权要求相应的法律权益,法律责任的承担是独立于权利的。
经济法律责任的消极性与否定性,以及其单向性和非对等性,共同体现了经济法律责任的特定属性。这些属性不仅界定了经济法律责任的界限,也影响着违法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选择和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理解经济法律责任的性质对于经济活动参与者、法律制定者以及司法实践者而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