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艺术学校成立于198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是该市唯一的国办中等艺术专业学校。它被国家教育部认定为“创新教育与职业指导”实验学校、“社会公认特色教育成功育人单位”。学校位于菏泽市人民路南端与定陶路交汇处,周边交通便利,环境幽雅。学校设施齐全,拥有练功厅、琴房、画室、微机室、电化教室、图书室、排演厅、餐厅以及学生公寓等现代化设施。
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副高级教师17人,中级讲师26人。学校还聘请了中国音乐学院、天津学院、山东艺术学院等多名客座教授。部分师生的演出节目或作品多次在中央、省、市电视台播放,有的随团出访欧洲、东南亚等地交流演出。学校每年承担全市各类重大文艺演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充分展现了学校的教学水平和办学实力。
20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各类艺术人才四千余名,毕业生遍布各级各类文艺团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学校,就业率高达98.8%。2006年,学校继续扩大招收普通中专艺术类学生,并与菏泽学院合作举办成人脱产大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