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去质监站备案资料如下:
1、《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原件4份收1份,在相关政务服务中心城乡建设局窗口领取);
2、建设(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授权书、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原件4份收1份);
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通知书》(验原件收加盖鲜章复印件1份);
4、中标通知书、招标报告收讫通知书、监理备案表(验原件收加盖鲜章复印件1份)。
扩展资料
质量监督备案作为建设单位在质监站的备案手续,是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为进行监督。
备案后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质量监督部门会对此类在建项目进行随时抽查,一旦发现违反相关规范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建设工程施工行为,质量监督部门有权利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执法行为。
质量监督备案作为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标识牌的前置手续,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办理完成质量监督备案代表着建设工程正式启动,正式开始施工。
参考资料:大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