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在采用行为矫正法之前,首先需明确目标,决定是增加还是减少特定行为的可能性,以及是否通过正面或负面结果来引导行为。不同决策将影响采用的行为矫正法类型。常用方法包括直接强化、间接强化、正面强化、反面强化和惩罚。直接强化是即时奖励行为,适用于不稳定或不常出现的行为,但长期效果受限。间接强化通过间歇性奖励稳定和频繁的行为,效果优于固定强化。正面强化通过奖励激励行为,如工作人员高质量完成护理工作获得护士长认可,促使行为重复。反面强化鼓励主动纠正错误而非惩罚,如避免护理差错时执行核对制度,促使行为反复出现。惩罚通过批评和处罚阻止不良行为,但需谨慎使用。消退策略则是不强化行为,让其逐渐消失,如护士提出不合理的护理改革建议,护士长可不立即反馈,随时间淡化建议。这些方法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用,以达到期望的管理效果。
扩展资料
组织行为矫正(organizational behavior modification)又称为“行为矫正”,指的是采用有规律、循序渐进的方式引导出所需要的行为并使之固化的过程,它是强化理论在管理实践中的应用。从实际角度来说,当员工行为与管理者的要求和目标相差很大时,行为矫正是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因为这时员工要作出合乎理想的行为很难,而如果只有满足标准才给予奖励,则奖励本身太渺茫,奖励很难奏效。进行行为矫正,即主动地、循序地引导所需要的行为,则可能成功达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