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涵盖了财政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税收管理、财务与会计制度的拟定与监督、财政收支管理、国库业务管理、国有资产与资本金经营、国债管理、政府采购、财政拨款与经济发展支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会计管理与监督、财税政策执行监督、财政评审、乡镇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财政科学研究与教育、以及农村医疗与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等多方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 制定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与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县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 负责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指导、监督执行相关财务会计准则。
3. 负责县级财政收支管理,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银行账户。
4. 组织重大税收政策调查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国有资本金经营预算。
5. 负责国债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国债发行、兑付和宣传工作,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监督政府采购工作。
6. 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7. 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政策研究,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8.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制度。
9. 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0. 负责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和财政所(分局)的工作,指导村级财务与会计工作。
11. 制定落实全县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科研和财政宣传工作。
12. 负责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工作,指导基金、费用的征收管理,参与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