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优先:以考生志愿先后为录取依据,即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不满额,则录取其它志愿考生,若满额则录取结束。
分数优先:以考生分数高低为录取依据,即先按分数较高考生的志愿录取,若考生所填志愿都不能满足(服从志愿除外),再按下一位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分数级差:分数级差一般可以分为学校志愿分级差和专业志愿分级差。学校志愿分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时的分数差额。部分高校在分配专业时规定了专业级差,专业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专业考生时的分数差额。
天津师范大学今年均不设院校志愿分级差和专业志愿分级差。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