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的核算主要涉及各类税费的计算与支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小企业应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税费,并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同样通过此科目核算。
“应交税费”科目应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小企业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分别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专栏。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则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无需设置上述专栏。
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具体包括:采购物资时,按照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时,应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销售商品时,按照收入金额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时,应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对于出口产品的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产品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出口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购入材料等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材料等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将自产的产品等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视同产品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付职工酬薪”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因盘亏、毁损、报废、被盗,以及改变用途等原因,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缴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以上内容是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的分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