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能涵盖了财政工作的多个方面,旨在全面、高效地执行国家和省、市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工作顺利进行。具体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税收政策,负责制定和执行财政预算、财务、会计法规,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负责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草案,组织预算执行,汇总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向县人大报告预算、预算执行和财政总决算。
3、管理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监管有关政府基金,确保财政资金合理利用。
4、管理财政、行政、政法和教育、科技、文化等支出,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5、管理国有资产,执行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
6、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审查,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管理。
7、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
8、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政策,执行国债发行计划,管理财政债务。
9、监督会计规章制度的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负责社会审计。
10、监督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1、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推动财政工作科学化、专业化。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确保财政工作与地方政府决策紧密衔接,高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