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阶段
在准备阶段,招标投标活动的整个过程需要进行具体安排,包括招标项目的论证分析、采购方案的确定、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方法的制定、评标机构的组建以及相关人员的邀请等。主要程序包括:
1. 制定总体实施方案
招标工作总体安排,包括招标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人、时间安排、招标费用、采购风险等。
2. 项目综合分析
从多个角度对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分析,为确定采购方案及其清单提供依据。可以邀请专家或技术人员参与,进行现场踏勘或市场调查。
3. 确定招标采购方案
通过项目分析,与采购人及专家一同确定招标采购方案,包括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和采购清单等,对于大型项目,有必要进行分包。
4. 编制招标文件
根据招标项目和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
5. 组建评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采购人的代表和专家,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6. 邀请有关人员
邀请领导和来宾参加开标仪式,以及邀请监督机关或公证机关进行现场监督。
二、招标阶段
在招标阶段,按照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投标、投标文件密封标记送达的顺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 发布招标公告
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包括招标人的信息、项目性质、地点、时间要求等。
2. 资格审查
招标人可以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和程序在招标公告中明确。
3. 发售招标文件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者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5. 投标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项目方案、价格、保证金等。
6. 投标文件密封标记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和标记。
7. 送达投标文件
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超出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